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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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跨轄申請調度支援作業:
    各消防機關轄內發生災害,因消防、救災、救護人力、裝備、器材不
    足,不能及時有效搶救或控制時,或與他轄交界發生災害,因地理、
    環境、交通等因素,申請由鄰近消防機關支援搶救較為有利時,得依
    各級消防機關災害搶救消防力調度支援作業要點規定,向鄰近各消防
    機關申請跨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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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8/11
本點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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