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支固器具之固定方式
一、直接裝置在建築物的主要構造部 (限樑、柱、樓板等構造上具有足夠
強度部分,以下亦同) 。
(一) 鋼骨或鋼筋上焊接螺栓或掛接 (前端彎成勾狀之螺栓埋設在混凝土
中,以下亦同) 施工方法。
(二) 金屬膨脹錨定螺栓施工方法 (限採套管打入法,以下亦同) 。
二、裝置在固定基座上 (係指為抵抗施加在支固器具上之外力,而安裝在
支固器具上之水泥等重物) 。
三、裝置在採有補強措施時。
(一) 樑、柱以鋼材夾住,並以螺栓、螺帽固定之施工法。
(二) 所採施工法不得造成樑、柱之強度降低。
※固定在木構造物時,應安裝於寬度9公分以上之方形構造材,不得
造成木構造之強度降低。
(三) 建築物之樑、柱、樓板等部分或是固定基座的兩面以鋼材等材料補
強,並以螺栓貫通固定之施工方法。
四、其他與上揭一至三具同等強度以上之施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