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圖書出版品印製完成後,除依規定分送寄存圖書館外,應繳交研考 會紙本二份,並得視出版品性質本於職權考量可授權者,連同著作 權授權同意函 (定型稿格式請參閱「政府出版品網」下載) ,併送 原始檔和 PDF 檔;國家圖書館繳送紙本二份,立法院圖書館及行 政院秘書處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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