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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辦單位於確認稿件著作權後,應編定文案,並送會專責管理單位或
    人員,簽奉核定後,移由採購單位辦理招商。另於第一次校對前,自
    行將相關資料上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以下簡稱研考會) 網站
     (http://gpnet.nat.gov.tw/) 申辦出版品統一編號 (GPN)  外,另
     逕向國家圖書館國際標準書號中心,申辦國際標書號 (ISBN)、出版
     品預行編目或代轉申請國際標準期刊號 (ISS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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