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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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執行構想:
一、由各消防單位就轄內平日積極協助救災之團體,視補助經費狀況統一
    輔導其成員實施各項救災、救難及救援等訓練。
二、轄區消防機關訂定訓練實施計畫,由各社團負責人擇優遴選種子教官
    實施訓練。
三、未來將積極爭取經費,協助各消防單位統合所有轄內與消防任務相關
    之立案社團力量,發揮民間無窮之救災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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