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2
二、本會任務如下:
 (一) 關於消防法規之訂定、修正、廢止之審查事項。
 (二) 關於重要行政規則之訂定、修正、廢止之審查事項。
 (三) 關於法規疑義案件之研商諮詢事項。
 (四) 關於署長、副署長交辦審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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