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1
壹、目的
    為統一消防機關對火災後之建築物及物品損失估算方式,以增進全國
    年度火災損失資料統計之精確性,俾供消防行政與學術研究之參考。
顯示附件圖表
顯示立法理由
發文期間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