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內政部消防署 (以下簡稱本署) 為提振激勵義勇消防人員工作 士氣,並給予因公受傷、死亡之義勇消防人員適度慰問,以表達關懷 照護之意,特訂定本要點。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