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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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負責人權責:
(一)負責指揮模擬燃燒程序之進行及現場所有人員安全之維護。
(二)進行模擬燃燒前,對所有人員進行模擬燃燒程序解說。
(三)模擬燃燒結束後,確認消防人員已將火勢完全消滅。
(四)確認工作人員已將貨櫃內所有廢棄物清理完畢,並將門窗關閉上鎖
      。
(五)貨櫃清理完畢後三日內通知管理單位及協助管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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