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5
五、本規範所稱固定特殊設備,指固定安裝於防救災車輛專供公共安全防
    救災使用之絞盤機、保險(防撞)桿及閃爍警示燈等設備。
顯示附件圖表
顯示立法理由
98/08/10
本點未修正。
96/03/16
明定固定特殊設備定義。
發文期間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