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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會執行秘書兼任;副執行秘書一人,由
    科技中心執行秘書兼任;工作人員若干人,由本會及科技中心派員兼
    任,辦理本小組幕僚事宜,並負責本小組日常會務及災時擬定災害勘
    查計畫等事項。
    前項災害勘查計畫應提報本小組會議審議後實施。但災害重大情況急
    迫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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