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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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互支援內容:
(一)人命救助及災害搶救。
(二)醫療及傷病患運送處理。
(三)救災人力、車輛、機具、器材等救災資源之支援。
(四)安全警戒及維護。
(五)災民收容。
(六)物資救濟。
(七)消毒防疫及污染防治。
(八)其他協助災害防救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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