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火災調查鑑定作業要領 (113/03/11 修正)
1
一、火災調查目的
(一)作為火災預防措施參考。
(二)作為火災搶救對策上參考。
(三)作為消防行政措施參考。
(四)協助司法偵查。
顯示附件圖表
顯示立法理由
發文期間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