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火災調查鑑定作業要領 (113/03/11 修正)
10
十、照相攝影
    應依「火災現場照相及攝影作業要領」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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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06/01/18
項次調整。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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