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1
壹、依據
一、行政院九十七年十二月八日院授研管字第○九七二三六○八一一號函
    頒修正之「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基準」。
二、內政部九十八年三月四日台內秘字第○九八○○三六七二一號函頒修
    正之「內政部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推動要點」。
顯示附件圖表
顯示立法理由
發文期間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