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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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後續改善及矯正預防
一、本署綜合企劃組依據稽核小組查核成績簽陳核定後,函知各受稽核單
    位限期改善並將改善情形回報。
二、各單位稽核結果及提出矯正或預防等改善措施,得提報推動小組檢討
    及確認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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