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2
二、啟動時機:
(一)分析災害情資研判有必要時,經部長或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
      以下簡稱指揮官)核定。
(二)經總統府或行政院指示勘查時,由本部啟動相關作業程序。
顯示附件圖表
顯示立法理由
發文期間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