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7
七、勘災報告書製作:
    內容至少應包含下列項目:
(一)氣象、降雨、地震、地質等資訊。
(二)災情損失資料。
(三)緊急應變措施妥適性分析(含現況敘述、進度及預計完成時間、二
      次災害潛勢分析)。
(四)勘查情形及立即改善對策(含支援與經費需求、辦理情形、期程、
      進度、預定完成時間)。
(五)致災原因分析。
(六)短、中、長期改善對策。
(七)結論及建議。
(八)附件資料:
      1.勘災前置會議紀錄。
      2.每日勘前、勘後會議記錄。
      3.勘查紀錄表(如附表二)。
      4.其他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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