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3
參、個別認可作業 
一、個別試驗之方法 
(一)個別認可依 CNS9042「隨機抽樣法」規定進行抽樣試驗。 
(二)抽樣試驗之嚴寬等級,分為寬鬆試驗、普通試驗、嚴格試驗、最嚴
      格試驗。 
(三)個別認可之試驗項目分為一般樣品之試驗(以下稱為「一般試驗」
      ),以及少數樣品之試驗(以下稱為「分項試驗」)。 
二、批次之判定基準 
(一)受驗品按不同受驗廠商,依其試驗嚴寬等級之區分,視為同一批次
      。 
      1.消防用橡膠裡襯水帶基本構造(有無被覆)、使用壓力、裡襯材
        質(乳膠、半固態橡膠或合成樹脂)及套管材質(天然纖維或合
        成樹脂)相同者。 
      2.消防用沾濕水帶裡襯材質(乳膠、半固態橡膠或合成樹脂)及套
        管材質(天然纖維或合成樹脂)相同者。 
      3.消防用麻織水帶使用壓力相同者。 
      4.消防用保形水帶基本構造(有無被覆)、使用壓力、裡襯材質(
        乳膠、半固態橡膠或合成樹脂)及套管材質(天然纖維或合成樹
        脂)相同者。 
(二)新產品與已受試驗之型式不同項目僅有表21  所列項目者,自第一
      次受驗開始即可與已受驗之型式視為同一批次;如其不同項目非表
      21  所列項目,惟與已受驗型式不同之型式中,屬參二(一)同一
      分級者,經連續 10 批次普通試驗,且均於第一次試驗即合格者,
      得列入已受驗合格之批次。此時屬於複數之型式時,批次為參二(
      一)所列同一批次範圍,認定裡襯及套管成分為相同者(以下稱「
      同等型式」)構成同一分級,連續 10 批次普通試驗皆計入同等型
      式。 
(三)申請者不得指定將某部分產品列為同一批次。 
三、個別試驗之樣品數及抽樣方法 
(一)個別認可之樣品數,應依個別認可試驗之嚴寬等級及批量(如附表
      1 至附表 4)規定辦理。另受驗數量為少量之普通試驗,得由申請
      者依附表5 申請認可作業。 
(二)樣品之抽樣依下列規定: 
      1.抽樣試驗應以每一批次為單位。 
      2.樣品數應依受驗批次數量(受驗數+預備品)及試驗嚴寬等級,
        按抽樣表之規定抽取,並在事先已編號之製品(受驗批次)中,
        依隨機抽樣法(CNS 9042)隨意抽取,抽出之樣品依抽樣順序逐
        一編號。但受驗批量如在 300  個以上時,應依下列規定分為二
        階段抽樣。 
     (1)計算每群應抽之數量:當受驗批次在 5  群(含箱子及集運架
          等)以上時,每一群之製品數量應在 5  個以上之定數,並事
          先編定每一群之編碼;但最後一群之數量,未滿該定數亦可。
     (2)抽出之產品予以群碼號碼:同群製品須排列整齊,且排列號碼
          應能清楚辨識。
     (3)確定群數及抽出個群,再從個群中抽出樣品:確定從所有群產
          品中可抽出五群以上之樣品,以隨機取樣法抽取相當數量之群
          ,再由抽出之各群製品作系統式循環抽樣(由各群中抽取同一
          編號之製品),將受驗之樣品抽出。
     (4)依上述方法取得之製品數量超過樣品所需數量時,重複進行隨
          機取樣去除超過部分至達到所要數量。
(三)一般試驗和分項試驗以不同之樣品試驗之。 
四、試驗項目及流程 
(一)一般試驗及分項試驗項目,依表22  規定。 
(二)同條水帶橡膠及合成樹脂之樣品數,依表23  規定。 
(三)一般試驗及分項試驗流程,依下列規定。 
      1.消防用橡膠裡襯水帶 
                            ┌────┐
                            │構造1.11│
                            └──┬─┘
                            ┌──┴─┐
                            │性    能│
                            └──┬─┘
                            ┌──┴─┐
                            │試驗壓力│
                            └──┬─┘
            ┌─────┬────┴┬───────┐
        ┌─┴──┐┌─┴──┐┌─┴─┐┌────┴─┐
        │橡膠材質││剝離強度││耐摩擦││合成樹脂材質│
        └────┘└────┘└───┘└──────┘
      2.消防用麻織水帶 
                            ┌────┐
                            │構造1.11│
                            └──┬─┘
                      ┌─────┼─────┐
                  ┌─┴─┐  ┌─┴─┐  ┌─┴─┐
                  │漏水量│  │耐摩擦│  │酸鹼度│
                  └─┬─┘  └───┘  └───┘
                  ┌─┴──┐
                  │試驗壓力│
                  └────┘
      3.消防用沾濕水帶 
        ┌────┐    ┌───┐    ┌───┐    ┌────┐
        │構造1.11├┬→│漏水量├─→│性  能├─→│試驗壓力│
        └────┘│  └───┘    └───┘    └────┘
                    │  ┌───┐
                    └→│耐摩擦│
                        └───┘
      4.消防用保形水帶 
                            ┌────┐
                            │構造1.11│
                            └──┬─┘
                            ┌──┴─┐
                            │性    能│
                            └──┬─┘
                            ┌──┴─┐
                            │試驗壓力│
                            └──┬─┘
          ┌─────┬─────┴─┬─────┬────┐
      ┌─┴──┐┌─┴──┐┌───┴──┐┌─┴─┐┌─┴┐
      │橡膠材質││剝離強度││合成樹脂材質││耐摩擦││保形│
      └────┘└────┘└──────┘└───┘└──┘
(四)試驗方法 
      試驗方法除依「壹、技術規範及試驗方法」規定外,並依下列規定
      進行試驗: 
      1.消防用橡膠裡襯水帶 
     (1)抗拉強度及伸長率試驗,依壹四(三)1(1)4 之「S1≧S2≧
          S3≧S4」改為「S1≧S2≧S3」,「(S2+S3)/2」改為「S2」
          。 
     (2)永久伸長率試驗,依壹四(三)1(3)之「4 個平均值」改為
          「2 個平均值」。 
     (3)剝離強度試驗片置於每條水帶上,各取經向及緯向之試驗片,
          以拉力試驗機試驗。 
      2.消防用麻織水帶 
        漏水量試驗,依壹五(六)2 之「每條水帶 4  處」改為「每條
        水帶 1  處」。 
      3.消防用沾濕水帶 
     (1)性能(伸長率)試驗,依壹六(七)之但書計算。 
     (2)漏水量試驗,依壹六(八)3 之「每條水帶 4  處」改為「每
          條水帶 1  處」。 
      4.消防用保形水帶   
        試驗方法依參四(四)1 規定。 
      5.試驗壓力 
        每種水帶依規定水壓施加 2  分鐘。 
      6.合成樹脂抗拉強度與伸長率試驗,若 2  樣品之量測值滿足S1≧
        S2  且 S2 符合標準值,則省略第 3  個樣品之量測。 
五、缺點之分級及合格判定基準 
(一)在試驗中發現之缺點,其嚴重程度依「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作
      業要點」規定,區分為致命缺點、嚴重缺點、一般缺點、輕微缺點
      等 4  級。 
(二)各試驗項目之缺點內容,依本基準肆、缺點判定方法規定,非屬該
      判定方法所列範圍內之缺點者,依「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作業
      要點」之分級原則判定之。 
六、批次之合格判定 
    批次合格與否,依抽樣表與下列規定判定之: 
    抽樣表中,Ac  表示合格判定個數(合格判定之不良品數上限),Re
    表示不合格判定個數(不合格判定之不良品數下限),具有二個等級
    以上缺點之樣品,應分別計算各不良品之數量。 
(一)抽樣試驗中各級不良品數均在合格判定個數以下時,應依八、嚴寬
      度等級之調整所列試驗嚴寬度條件調整試驗等級,且視該批為合格
      。 
(二)抽樣試驗中任一級之不良品數在不合格判定個數以上時,視該批為
      不合格。但該等不良品之缺點僅為輕微缺點時,得進行補正試驗,
      惟以一次為限。 
(三)抽樣試驗中出現致命缺點之不良品時,即使該抽樣試驗中不良品數
      在合格判定個數以下,該批仍視為不合格。 
七、個別試驗結果之處置 
(一)合格批次之處置 
      1.整批雖經判定為合格,但受驗樣品中如發現有不良品時,仍應使
        用預備品替換或修復該等不良品後,方可視為合格品。 
      2.即使為非受驗之樣品,若於整批受驗樣品中發現有缺點者,準依
        參七(一)1 之規定。 
      3.上開參七(一)1、2  情形,如無預備品替換或無法修復調整者
        ,應就其不良品部分之個數,判定為不合格。 
(二)補正批次之處置 
      1.接受補正試驗時,應提出第一次試驗時所發現不良事項之改善說
        明書及不良品處理後之補正試驗試驗合格紀錄表。 
      2.補正試驗之受驗樣品數以第一次試驗之受驗數為準。但該批樣品
        經補正試驗合格,經依前參七(一)1 處置後,仍未達受驗樣品
        數之個數時,則視為不合格。 
(三)不合格批次之處置 
      1.不合格批次之產品接受再試驗時,應提出第一次試驗時所發現不
        良事項之改善說明書及不良品處理之再試驗試驗合格紀錄表。 
      2.接受再試驗時,不得加入第一次試驗受驗樣品以外之製品。 
      3.個別試驗不合格之批次不再受驗時,應於再試驗紀錄表中,註明
        理由、廢棄處理及下批之改善處理等文件,向辦理試驗單位提出
        。 
八、試驗嚴寬度等級之調整 
(一)第一次申請個別認可時,其試驗等級以普通試驗為之,並依表24  
      規定進行調整。
(二)有關補正試驗及再試驗批次之試驗分等,第一次試驗為寬鬆試驗者
      ,以普通試驗為之;第一次試驗為普通試驗者,以嚴格試驗為之;
      第一次試驗為嚴格試驗者,以最嚴格試驗為之。再試驗批次之試驗
      結果,不得計入試驗寬鬆等級轉換紀錄中。 
九、下一批次試驗之限制 
    個別認可如要進行下一批次試驗時,須於該批次個別認可試驗結束,
    且試驗結果處理完成後,始得實施下一批次之個別認可。 
十、試驗之特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得在受理個別認可申請前,依預訂之試驗日程實
    施試驗,但須在確認產品之個別認可申請書受理後,才能夠判斷是否
    合格。 
(一)第一次試驗因嚴重缺點或一般缺點判定不合格者。 
(二)不需更換全部或部分產品,可容易將不良品之零件更換、去除或修
      正者。 
十一、試驗設備發生故障時之處置 
      試驗開始後,因試驗設備發生故障或其他原因致無法立即修復,經
      確認當日無法完成試驗時,則中止該試驗。並俟接獲試驗設備完成
      改善之通知後,重新排定時間,依下列規定對該批實施試驗。 
  (一)試驗之抽樣標準與第一次試驗時相同。 
  (二)不得進行參六(二)之補正試驗。 
十二、其他 
      個別認可時,若發現受驗樣品有其他不良事項,經認定該產品之抽
      樣標準及個別認可方法不適當時,得由中央消防主管機關另訂個別
      認可方法及抽樣標準。
顯示附件圖表
  1. 表21:產品與已受試驗之型式可視為同一批次之項目.PDF
  2. 表21:產品與已受試驗之型式可視為同一批次之項目.DOC
  3. 表22:一般試驗及分項試驗項目.PDF
  4. 表22:一般試驗及分項試驗項目.DOC
  5. 表23:樣品數.PDF
  6. 表23:樣品數.DOC
  7. 表24:試驗嚴寬度等級之調整.PDF
  8. 表24:試驗嚴寬度等級之調整.DOC
  9. 附圖1:消防用水帶內徑量測用量規.PDF
  10. 附圖1:消防用水帶內徑量測用量規.DOC
  11. 附表1:普通試驗抽樣表.PDF
  12. 附表1:普通試驗抽樣表.DOC
  13. 附表2:寬鬆試驗抽樣表.PDF
  14. 附表2:寬鬆試驗抽樣表.DOC
  15. 附表3:嚴格試驗抽樣表.PDF
  16. 附表3:嚴格試驗抽樣表.DOC
  17. 附表4:最嚴格試驗抽樣表.PDF
  18. 附表4:最嚴格試驗抽樣表.DOC
  19. 附表5:適用生產數量少之普通試驗抽樣表.PDF
  20. 附表5:適用生產數量少之普通試驗抽樣表.DOC
  21. 附表6:嚴格試驗之界限數.PDF
  22. 附表6:嚴格試驗之界限數.DOC
  23. 附表7:寬鬆試驗之界限數.PDF
  24. 附表7:寬鬆試驗之界限數.DOC
  25. 附表8:消防用水帶產品明細表.PDF
  26. 附表8:消防用水帶產品明細表.DOC
  27. 附表9:消防用橡膠裡襯水帶型式試驗紀錄表.PDF
  28. 附表9:消防用橡膠裡襯水帶型式試驗紀錄表.DOC
  29. 附表10:消防用麻織水帶型式試驗紀錄表.PDF
  30. 附表10:消防用麻織水帶型式試驗紀錄表.DOC
  31. 附表11:消防用沾濕水帶型式試驗紀錄表.PDF
  32. 附表11:消防用沾濕水帶型式試驗紀錄表.DOC
  33. 附表12:消防用保形水帶型式試驗紀錄表.PDF
  34. 附表12:消防用保形水帶型式試驗紀錄表.DOC
  35. 附表13:消防用水帶個別試驗紀錄表.PDF
  36. 附表13:消防用水帶個別試驗紀錄表.DOC
顯示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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