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消防人員執行職務或為民服務時,應嚴守法紀,恪盡職守,誠信公正 ,遇有利益衝突或職務相關之媒介,應主動迴避,不得假藉職務上之 權力、方法、機會意圖本人或第三人不正當之利益,更不得要求、期 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關或受服務者之餽贈、招待或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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