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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消防人員服務守則 (99/01/05 公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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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消防人員應培養人文關懷與多元文化素養,以民眾福祉為念,主動服
    務,對人民之需要及所遭遇之困難與問題,應注意應對禮儀,本同理
    心即時提供必要之協助與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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