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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消防人員服務守則 (99/01/05 公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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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消防人員應鍛鍊體魄,保持最佳體能,並踐行終身學習,持續精進專
    業能力,積極充實職務知能,並熟悉主管法令及相關政策措施,以提
    昇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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