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濕度試驗 住警器必須於通電狀態下,以溫度(40 ±2)℃放置於相對濕度 95%(+ 0%、-5%)之空氣中 4 天,應可持續處於正確適當之 監視狀態,試驗方式如下: (一)「正確適當之監視狀態」是指在試驗中,正常之持續監視下,應 不發出火災警報、電池耗盡警報或自動試驗功能異常警報者。 (二)試驗初期放入試驗箱時發出火災警報者,不做合格與否之判定。 (三)試驗後再進行靈敏度試驗之動作試驗確認功能是否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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