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型式試驗之方法
型式與型式變更試驗項目、樣品數及流程如下表所示:
[5 個(3 個)] [3 個(3 個)]
┌────────────┐ ┌───────────┐
│靈敏度試驗 │ │零件 │
│(電源電壓變動) │ │ │
└────────────┘ └───────────┘
↓ [2 個(1 個)]
┌────────────┐ ┌───────────┐
│方向性試驗 │ │構造、標示 │
│(電源電壓變動) │ │ │
└────────────┘ └───────────┘
↓
┌────────────┐ ┌───────────┐
│警報音試驗 │ │自動試驗功能試驗 │
│(電源電壓變動) │←│(限具自動試驗功能) │
└────────────┘ └───────────┘
↓
┌────────────┐
│氣流或外光試驗 │
│(電源電壓變動) │
│(限具光電或離子性能者)│
└────────────┘
↓
┌────────────┐
│周圍溫度試驗 │
└────────────┘
↓
┌────────────┐
│耐電擊試驗 │
│(限有外部端子者) │
└────────────┘
↓
┌────────────┐
│振動、落下衝擊試驗 │
└────────────┘
↓
┌────────────┐
│濕度試驗 │
└────────────┘
↓
┌────────────┐
│腐蝕試驗 │
│(限有耐腐蝕性能者) │
└────────────┘
↓
┌────────────┐
│絕緣電阻、絕緣耐壓試驗 │
│(限於適用者) │
└────────────┘
(一)表中〔〕內為每個試驗項目之樣品,其中()內為型式變更之樣
品,()外為型式認可之樣品,從靈敏度試驗開始到絕緣電阻、
絕緣耐壓之樣品為相同之樣品。
(二)周圍溫度試驗、耐電擊試驗、振動試驗、落下衝擊試驗、濕度試
驗及腐蝕試驗等各項試驗後需再進行靈敏度試驗之動作試驗,確
認功能是否異常。
(三)消耗電流之測定於靈敏度試驗時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