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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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氣流試驗
    離子式住警器(包含兼具定溫式住警器性能者),於通電狀態下,投
    入風速 5  公尺/秒之氣流中,5 分鐘內不得發出警報,試驗方式如
    下:
(一)氣流試驗裝置依圖 1  之圖例配置。
(二)取下離子式住警器及安裝板之狀態下,調整風扇之速度使距離整流
      板 50 公分位置之氣流速度為(5 ±0.5 )公尺/秒。
(三)以煙最容易流入之方向做為試驗氣流方向(水平氣流),於試驗 5
      分鐘後回轉 90 度,進行垂直之氣流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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