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振動試驗 方式如下: (一)住警器在通電狀態下,給予每分鐘 1000 次全振幅 1mm 之任意方 向振動連續 10 分鐘後,不得發生異狀。 (二)住警器在無通電狀態下,給予每分鐘 1000 次全振幅 4mm 之任意 方向振動連續 60 分鐘後,對其構造及功能不得發生異常。 (三)住警器使用懸掛等簡易設置方法,於實施該試驗時,不得自裝設板 上脫落。 (四)試驗後確認變形、龜裂、破損、配件脫落、配件裝設鬆弛等狀況。 (五)試驗後再進行靈敏度試驗之動作試驗確認功能是否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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