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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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
    內政部消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強化災害應變整體處置措施,規範
    輪值人員任務職掌及作業程序,特訂定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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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08/06/24
本點未修正。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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