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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辦理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消防
    警察人員類科(以下簡稱警察特考)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
    員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科(以下簡稱一般警察特考)錄取分配實務訓
    練作業事宜,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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