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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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撤除時機
    災害狀況緩和或已解除,各項救災協調事項已辦理完成或可逕以電話
    聯繫、公文傳遞方式處理時,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得下令縮小前
    進協調所之編組或撤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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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03/04/09
一、點次變更。
二、前進指揮所修正為前進協調所,理由同修正名稱說明。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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