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第 23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顯示附件圖表
顯示立法理由
106/07/28
一、條次變更。
二、修正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101/06/21
鑑於本辦法與現行內政部公告密閉式撒水頭二十五項品目實施認可與發證之作法顯有
不同,為順遂本辦法實施前後之業務無縫銜接,並使消防產業界有充分因應及緩衝時
間,考量登錄機構應備文件及建置試驗設備必要時程、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及評鑑所需
時程、以及相關配套措施,爰明定施行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以命令定之。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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