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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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署得依業務需要與工友簽訂契約,並依勞動基準法勞動契約相關規
    定辦理。
顯示附件圖表
顯示立法理由
104/06/12
參酌勞動基準法第二章規定及實務作法酌作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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