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45
四十五、工友之子女教育補助、結婚補助、生育補助、喪葬補助等生活津
        貼,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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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04/06/12
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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