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1
一、相關規定
    緊急救護辦法第十四條:「救護人員執行救護應填具救護紀錄表,於
    送抵急救醫院時,應由醫護人員簽章確認紀錄表所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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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10/08/31
緊急救護辦法條次阿拉伯數字修正為中文數字,以符合法制體例。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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