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審查申請人提供之符合 EN 14427 或 ISO 11119-3 規範之型式認可 測試合格報告,其試驗項目之程序及判定結果應符合下列規定(本點 各項試驗之試驗壓力為 30 bar ;工作壓力為 20 bar《1 bar=1.019 72 kgf/cm2》): (一)高溫潛變試驗 1.容器個數:本試驗需提供相同規格容器 2 只。 2.試驗環境:應於最低溫度 70 ℃。相對濕度未滿 50 %之環境下 進行本試驗。 3.試驗方法:對於設計年限未滿 20 年者,加壓至試驗壓力,並維 持該壓力 1,000 小時。對於設計年限在 20 年以上者,試驗時 間為 2,000 小時。對於容器試驗壓力未滿 60 bar 的設計,其 試驗時間為 2,000 小時。 4.後續應做試驗項目:經本試驗後,2 個容器分別接受洩漏試驗及 容器爆裂試驗。 5.應量測數據:量測試驗前後之水容量、每天至少量測溫度、相對 濕度及容器壓力各 2 次,以及容器爆裂試驗所規定之各項數據 。 6.判定標準:容器應無出現任何明顯變形,或有纖維鬆散(解體) ;同時,進行洩漏試驗之容器應符合洩漏試驗之規定;進行容器 爆裂試驗之容器,其爆裂壓力應為 2 倍試驗壓力以上。 (二)缺陷試驗 1.容器個數:本試驗需提供相同規格容器 2 只。 2.試驗方法:於試驗容器之圓柱筒壁中間段,切出第 1 個縱向缺 口。該縱向缺口應以厚為 1 mm 之切刀切割,深度至少為 40 % 複合材料厚度,長度為 5 倍複合材料厚度,以切刀中心與另一 切刀中心之間距計算。另於容器之圓柱筒壁中間段距離第 1 個 缺口約周向 120° 處,切出具有相同切割尺度之第 2 個缺口。 3.後續應做試驗項目:經過本試驗後,2 個容器分別接受容器爆裂 試驗及周遭環境循環試驗,循環壓力為 2/3 倍試驗壓力,倘容 器未發生爆裂或滲漏情形,試驗應於 5,000 次後停止。 4.應量測數據:缺陷尺度的大小、容器之溫度、達到循環壓力上限 之次數、最小和最大循環壓力、試驗頻率、試驗使用的介質,若 試驗不合格,應記錄其不合格情形。 5.判定標準:進行容器爆裂試驗之容器,其爆裂壓力應在 4/3 倍 試驗壓力以上;進行周遭環境循環試驗之容器,至少應接受 1,0 00 次的壓力循環,壓力為 2/3 倍試驗壓力,結果不可以有任 何洩漏。若經過 1,000 次試驗後,容器才有滲漏的現象,則該 容器仍應被視為通過檢驗。然而若試驗期間發生容器爆裂之情形 ,則應視為不合格。 (三)摔落試驗 1.容器個數:本試驗需提供相同規格容器 2 只。 2.試驗環境:2 個容器各加水至 50 %容量,並在容器的一端配上 栓塞。 3.試驗方法:如圖 1 所示,2 個容器應在高度 1.2 m,5 個不同 的方位上,各被摔落 2 次,並且摔落的地點是鋼板,此保護鋼 板應是充分平坦的,任兩點之間的水平誤差不超過 2 mm 。鋼板 若有損壞,應立即更換。 圖 1 摔落試驗 4.後續應做試驗項目:經過本試驗後,2 個容器分別進行容器爆裂 試驗及周遭環境循環試驗。 5.應量測數據:對於每 1 次的摔落試驗,應檢驗容器的外觀、記 錄撞擊破壞的位置和尺度、容器爆裂試驗及周遭環境循環試驗所 規定之各項參數。 6.判定標準:進行容器爆裂試驗之容器,其容器爆裂壓力應大於等 於容器爆裂試驗要求之最小爆裂壓力;進行周遭環境循環試驗之 容器:應符合周遭環境循環試驗之規定。 (四)滲透試驗 1.容器個數:本試驗需提供相同規格非金屬內膽容器 2 只。 2.試驗環境:在秤其空重及記錄重量前,該等容器應先實施液壓循 環 1,000 次,壓力由零至 2/3 倍試驗壓力間循環,本試驗所 使用容器於試驗前後均應秤其空重,注意因累積濕氣所造成之誤 差。 3.試驗方法:在溫度 15 ℃時,將容器以液化石油氣充填至 2/3 倍試驗壓力後,以目視檢驗容器閥及內膽與金屬閥基座接口或環 之連接處是否有洩漏,例如使用肥皂水(氣泡測試)。若有任何 洩漏,在繼續實施本試驗前,應先行排除洩漏情形。試驗容器應 先洩壓。之後再度量測容器之重量,測定並記錄所充填之燃氣重 量。並於第 1 天、第 7 天、第 14 天、第 21 天及第 28 天 量測該容器重量並繪出天數重量變化圖。 4.應量測數據:循環試驗介質、達到循環壓力上限之循環次數、循 環頻率,每天至少記錄 2 次環境溫度、濕度及容器重量。 5.判定標準:應測定容器中儲存液化石油氣減少之重量,最大的重 量損失率應該小於 0.25 mL/h/L 的水容量。 (五)容器閥基座扭矩試驗 1.容器個數:本試驗需提供相同規格容器 1 只。 2.試驗方法:試驗時應避免容器產生轉動,在第 1 次安裝容器閥 後,若應拆下容器閥時,應檢驗閥基座和其中的螺紋後再依據安 裝指引,重新安裝該容器閥。之後應實施容器閥基座之洩漏測試 (如氣泡測試),或第 4 款規定之滲透試驗,洩漏測試(如氣 泡測試)的步驟如下。 (1)使用空氣或氮氣,將容器加壓至 2/3 倍試驗壓力。 (2)容器壓力維持在 2/3 倍試驗壓力,且時間不可小於 2 小時 。 (3)進行氣泡洩漏測試,至少 10 分鐘。 3.應量測數據:容器用閥材料/栓塞材料的種類、容器用閥裝設程 序及所使用之扭矩。 4.判定標準:檢驗閥座和其中的螺紋,應無任何明顯變形,且應符 合設計圖之標準公差範圍內。若洩漏的泡沫大於每 2 分鐘 1 個氣泡,或第四款之滲透試驗結果不符規定,均視為本試驗不合 格。 (六)洩漏試驗 1.容器個數:本試驗需提供相同規格容器 1 只。 2.試驗方法:洩漏試驗可使用乾燥的空氣或燃氣施以氣泡測試,或 使用質譜儀及追蹤氣體去量測,或其他可測量之方式。實施洩漏 試驗時,壓力為 2/3 倍試驗壓力。 3.判定標準:洩漏量不可超過(四)滲透試驗規定之滲透速率。 (七)容器爆裂試驗 1.容器個數:本試驗需提供相同規格容器 3 只。 2.試驗方法:以每秒不超過 5 bar 的速率將液壓增加,直至容器 破損。本試驗應在一般環境下進行。在開始試驗之前,應確定系 統內無空氣。 3.應量測數據:爆裂壓力、壓力/時間曲線或壓力/容積曲線。 4.判定標準:爆裂壓力或導致不合格情形發生時之壓力,應不小於 設計複合材料容器之 2 倍試驗壓力。 (八)周遭環境循環試驗 1.容器個數:本試驗需提供相同規格容器 2 只。 2.試驗方法:本試驗應在一般環境下使用非腐蝕性液體,容器應反 覆進行循環壓力試驗,該循環壓力上限達試驗壓力。該循環壓力 最小值不得超過循環壓力上限的 10 %。該循環壓力的頻率不得 超過 0.25 Hz(每分鐘 15 次循環)。試驗時,容器外層的表面 溫度不得超過 50 ℃。 3.應量測數據:容器的溫度、達到循環壓力上限的次數、最小和最 大的循環壓力、循環頻率、所使用的試驗介質,若試驗不合格, 應記錄其不合格情形。 4.判定標準:容器應可進行 12,000 次加壓循環試驗,其壓力須達 到試驗壓力。
配合「複合材料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作業及管理要點」第三點第四款之修正,本基準 第四點序文亦配合修正,以明確規定廠商所需檢具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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