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其他 (一)本要點及申請機構所送之計畫書等為契約之一部分。 (二)受委託機構執行本委託業務所產生之資料文件等相關智慧財產權屬 本部所有;若執行本委託業務發生侵害第三人之相關權益時,由受 委託機構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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