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9
九、本平臺採分層授權方式,中央三級以上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
    向管理機關申請使用權限。
    使用機關使用權限之新增及異動,由各該使用機關負責其機關及所屬
    機關之審核及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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