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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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依本要點規定受捐助之案件,其非屬法令規定應限制公開或提供性質
    者,其受捐助對象、受捐助事項、核准日期及受捐助金額等資訊,應
    按季公開;主管機關對其管考結果,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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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04/08/20
資訊公開規定。
發文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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