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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地方消防機關應每年查詢防救災協勤車輛有無違反第九點規定之違
      規紀錄並查核其使用情形;查核結果應通報當地稅捐稽徵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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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3/14
明定消防機關定期查詢防救災協勤車輛有無違規及通報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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