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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駐班輔導員職責如下:
  (一)駐班輔導員應於受訓學員進場前,掌握班期學員姓名、教室及宿
        舍分配情形。
  (二)受訓班期開辦當天,應會同教務科承辦人協助引導學員及受理報
        到等事宜。
  (三)駐班輔導員應於學員報到完竣後,為學員簡介上課教室、訓練場
        區位置及食宿位置等相關資訊,同時應選出班期學員長、副學員
        長、各寢室室長,並告知學員聯絡方式,以便及時提供學員各項
        服務及解決生活問題。
  (四)駐班輔導員應掌控班期學員上課情形,遇學員提出請假時,予以
        轉呈,並於奉核後告知放行;請假學員,於返回時應向駐班輔導
        員報到。
  (五)駐班輔導員於班期結束前,應完成學員滿意度及個人資料之調查
        ,交由教務科進行學員手冊之製作及發放。
  (六)駐班輔導員應配合教務科作業規劃,進行各項與學員互動事宜,
        並應以熱誠、積極、樂觀態度協助解決學員受訓相關問題,以利
        學員順利完成各項訓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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