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2
二、依據
(一)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
(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規範。
(三)本署暨所屬機構資通安全政策及管理要點。
顯示附件圖表
顯示立法理由
112/09/14
第三款酌作文字修正,理由同修正名稱之說明。
發文期間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