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各類場所管理權人依下列三階段進行驗證,各步驟得視需求予以彈 性調整,(各階段執行步驟詳如附錄二): (一)第一階段:規劃階段 1.規劃預演及驗證日期 2.找出各種可能發生火災的情境、最危險情境及人力最少情況 3.設定模擬起火樓層及驗證範圍 4.預估界限時間 5.規劃自衛消防編組驗證情境及人員(含近鄰協助人力) 6.規劃火災發生時各項應變行動內容 7.將各項應變行動內容轉換成應變行動流程圖。 (二)第二階段:研商階段 1.參演人員研商各應變行動內容之可行性及合理性(自衛消防編 組人員應全數參加)。 2.參演人員現場勘查應變行動路線及相關設備與設施(自衛消防 編組人員應全數參加)。 (三)第三階段:驗證階段 1.預演 2.正式驗證 3.驗證後召開檢討會,並依現場實測界限時間判定回歸業者自主 管理驗證事宜或應依強化事項改善後再次驗證。
本點未修正。
附錄二附件 4 表 2 自衛消防編組應變能力驗證界限時間實測表文字酌作修正。
明定各階段執行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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