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4/29
一、第二款依據西元二千零二十年美國心臟協會(以下簡稱 AHA)指引內容,增訂為
維持心肺復甦術(CPR) 品質,可使用即時視聽回饋裝置來偵測速率之規定,刪
除現行「建議使用可計秒的設備來偵測速率」,並酌作文字修正。
二、第三款有關多人團隊應協調同時達到多重步驟與評估之例示規定,酌作文字修正
。
三、第四款增訂「或按壓者疲憊時」、「若有 2 人以上時應更換按壓者」等文字,
並刪除「吹 2 次氣之同時」之規定。
- 107/11/12
一、維持心肺復甦術(CPR) 按壓速度、深度和胸部回彈等三項特質,是
複雜及困難的挑戰,為展現熟練及回饋機制,增列訓練時得使用計秒
的設備來偵測速度,修正第二款。
二、參酌美國心臟協會二○一七年更新心肺復甦術(CPR) 及 ECC 之準
則,高度訓練施救者的團隊可使用協調的方法,同時達到多重步驟及
評估,增列第三款後段。
三、修正第二款、第三款,理由同第九點、第二十一點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