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雙膝頸椎限制 (一)固定自己:兩膝著地與肩同寬,跪在傷患身體中線處之頭部上方 。 (二)固定支點:兩手之五指張開,與兩手掌同時貼實於兩膝前外側之 地上。 (三)固定傷患:兩手撐地,兩膝往前移並用兩膝內側之大腿同時夾緊 傷患的頭部兩側。 (四)固定後喊「好」。
一、點次變更。 二、修正本文及第四款,理由同第五點、第九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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