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肩部頸椎限制 (一)固定自己:兩膝著地與肩同寬,跪在傷患身體中線處之頭部上 方。 (二)固定支點:兩手肘固定在大腿或地上,並使兩手虎口分別位於 傷患的兩側肩膀上。 (三)固定傷患: 1.「插」:兩手掌心朝上,除拇指外其餘四指併攏後同時插入 傷患的兩側肩膀下。 2.「按」:兩手同時按住傷患的兩側肩膀上。 3.「夾」:兩手前臂向內橫移至傷患的耳朵前緣,同時將傷患 的頭部兩側夾住。 (四)固定後喊「好」。
一、點次變更。 二、修正本文及第四款,理由同第五點、第九點說明。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