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四、傷口止血包紮 (一)若傷口持續出血時,應以無菌紗布放置於出血處,施以直接加 壓止血,以彈性繃帶或三角巾等包紮敷料持續加壓;若仍繼續 出血,絕不要移除原有紗布及敷料,應在其上方加上更多紗布 直接加壓,並再次以彈性繃帶或三角巾等包紮敷料加壓。若上 述方法仍無法有效減緩出血,或為可見大出血預期無法有效止 血時,應儘早使用創傷用止血帶。 (二)若傷口無持續出血時,可以用無菌紗布放置於傷口處,以膠帶 固定紗布,必要時以網套、彈性繃帶或三角巾等適當敷料加強 固定。
修正第一款為傷口持續出血,以彈性繃帶或三角巾等包紮敷料加壓,仍無法有效止血 時,或「可見大出血預期無法有效止血」情形,「應儘早使用創傷用止血帶」之規定 ,並酌作文字修正。
點次變更,內容未修正。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