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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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內政部消防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落實消防人員常年訓練實施規定第
    六點規定,並提升各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以下簡稱地方消防
    機關)常年訓練術科教官(以下簡稱常訓教官)之教學品質,特訂定
    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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