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21
二十一、依第十八點第二款第二目規定實施型式符合認定試驗者,認定機
        構及申請人於完成試驗後,應就試驗紀錄及認定標示領用之記載
        事項,確認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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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15
參考認可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明定型式符合認定試驗紀錄確認及認定標示領用
之配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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