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部應依下列規定審查前點第一項第三款執行計畫書: (一)執行計畫書應符合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理要點之工作項目內容。 (二)執行計畫書主題與內容之妥適性、方法與策略之可行性及預期成效 。 (三)執行計畫書經費及人力之合理性。
本點未修正。
序文配合第一點修正,另各款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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