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1
一、為便利內政部消防署(以下簡稱本署)員工處理公務、申請報支計程
    車費,並符合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第五點第二項後段規定,特訂定
    本注意事項。
顯示附件圖表
顯示立法理由
發文期間

* 請輸入民國年月日共七碼,個位數前面請加 0,例如:0940526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