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9
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定期彙整第三點所定醫事服務機構申報部
    分負擔代碼「910」 之案件計收部分負擔金額向本署請撥及核銷費用
    ,作業細節由雙方另訂契約書規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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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立法理由
108/04/03
健保署向本署請款作業細節由雙方另訂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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